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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能源公交车地补不取消 各地应尽快制定替代目标及时间表
编辑:电池中国网 更新于:2019-05-22 09:51:00 阅读:

        3月26日,财政部下发了2019年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,要求“地方应完善政策,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(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)给予购置补贴”。新能源公交车是否还能同时获得国补和地补一直没有明确。5月8日,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《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》明确表示,新能源公交车地方补贴不取消,同时要求各地制定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目标及时间表。更多重磅信息如下:

        保留地补:在普遍取消地方购置补贴的情况下,地方可继续对购置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补贴支持。落实好新能源公交车免征车辆购置税、车船税政策。

        商用车积分交易政策:加快研究新能源商用车积分交易政策。

        财政补贴预拨:从2019年开始,新能源公交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提前预拨部分资金,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。

        2020年实行“以奖代补”:有关部门将研究完善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政策,从2020年开始,采取“以奖代补”方式重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运营。

        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目标及时间表:地方政府应制定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,明确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目标和时间表,于2019年8月1日前按程序报送至交通运输部、财政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发展改革委备案。

        过渡期: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8月7日为过渡期,补贴标准按《通知》关于过渡期的规定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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